
6月12日,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﹝2023﹞82第113号处罚决定书,信用中国(江苏苏州)官网载明:张家港市固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未批先建、未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即投入生产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十六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三十一条第一款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、第二十三条第一款,处罚款23万元。
张家港市固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9日,法定代表人董伟,住所:杨舍镇西闸村。该公司曾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,2022年1月7日被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万元,处罚决定书文号苏张(消)行罚决字﹝2022﹞0016号。(记者杨登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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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3-06-2619:55:24所属分类:头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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